因个别考生面试前资格审查放弃或不合格,根据《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规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放弃或不合格考生及第二次递补考生情况公告如下:
弃权人员准考证号:
20130402044821 20130402032418 20130402044305
20130402034114 20130402034421 20130402031420
20130402043115 20130402042110 20130402044322
20130402033301 20130402042505 20130402043102
20130402031528 20130402033009 20130402044613
20130402035525
不合格人员准考证号:
20130402042915
第二次递补人员准考证号:
20130402040820 20130402033812 20130402032212
20130402040729 20130402031727 20130402030706
20130402033317 20130402033929 20130402033713
20130402035002 20130402040306
一、 第二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 资格审查地点
城阳区教体局四楼人事科(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三、资格审查内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证明;
4.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
5.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专业课应聘人员可不提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科学历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
6.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他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学历证书未注明学科专业的,学校须出具相关学科专业证明;
9.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10.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87868743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