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成立于2007年,是在河口区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是东营市河口区油区工作办公室。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十名
一、招聘岗位
(一)机关文秘,2人。
(二)化工专业,2人。
(三)普通岗位,6人。专业不限(石油类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男性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工作执行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18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油区服务中心(河口开发区名苑街4号)
(三)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及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的相关事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 3 年,试用期 3 个月。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根据需要及聘用人员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五项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工资 18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
咨询电话:0546-3636018
附件:1、东营市河口区油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岗位专业目录.doc
东营市河口区油区服务中心
2013年 3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