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金融服务中心系日照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下设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日照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日人发〔2007〕12号),经市金融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2月 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附件:日照市金融服务中心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 22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日照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930室)。
3、联系电话:0633-8781178。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试费40元/人,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外地报考人员可网络报名(具体方式请电话咨询),并携带有关证件于笔试前一天到日照市金融办缴纳报名费。
(二)招聘方法
1、“金融行业分析”和“证券与资本市场”两个职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对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按照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简化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与金融办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2、“法律”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由招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日照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