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县直学校及临沭街道中小学遴选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范围
1、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师德,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
3、临沭县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在镇街工作满五年(201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具备县级及以上讲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等)二等奖(含)以上;或具备县级及以上级别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节期间表彰)、优秀班主任、兼职教研员、教学新秀;或县级以上(不含县级)优秀裁判员称号或教学成绩奖。各种证书限2007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2、因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查处尚未有结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考试的情形。
二、遴选岗位和计划
遴选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遴选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遴选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遴选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遴选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临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法:本人持遴选报名表(到附件中下载打印)、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0元到报名点报名。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办法:笔试
2、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课程标准等,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学科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首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其次职称高者优先,再次同一职称聘任时间早者优先。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选岗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县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分学科按照遴选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本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选岗。
2、选岗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在新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七、其他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