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数量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15名(其中,女干部3名,非党干部3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科级干部职位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单位)中任副科级满2年的干部(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任职);
2、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副科级干部职位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校、医院一线人员不在报考范围内);
2、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1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满3年(2010年6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的方法和步骤进行选拔。
1、发布简章。垦利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垦利党建网(http://qizhi.kenli.gov.cn)发布公开选拔简章。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使用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垦利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底版彩色照片)、《垦利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汇总表》(附电子版)一式两份,《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1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底版彩色照片两张(附电子版)。报考正科级干部岗位的同时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有关表格可登陆垦利县党建网下载和查询。以上报名材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3、资格初审。按照报考的条件、资格,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数量比例达不到10:1的,相应减少选拔的数量。
4、笔试。笔试分两场,第一场主要测试基本知识面;第二场主要测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两场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第一场与第二场成绩3:7的比例计算笔试分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入闱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须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参照笔试成绩平均分确定。
5、资格复审。对于未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
6、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即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两场面试分数均为100分,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6的比例计算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7、组织考察。考察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进行,占总成绩的10%。
8、研究任用。按笔试、面试、考察分别占40%、50%、10%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拟选拔职位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到镇(街道)或重点工程指挥部挂职试用1年(试用期间明确职级)。试用期满,对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研究任职。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3日-5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商务大厦706房间。联系电话:2562717。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整个公选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2521380。
本简章由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垦利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