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引入竞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名团县委书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额
共青团东明县委书记1名。
二、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要求年龄30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科员满4年。
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30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中在职在编公务员和群团、事业参照公务员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具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在本乡镇(街道办)、本单位按照考选职位自愿报名。由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到东明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东明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对报考人选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行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30%。
6.研究任用。根据人选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确定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享受相应待遇。一年后进行任职考核,考核胜任的,继续留任,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
五、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12月中旬开始报名,12月底基本结束。
1.公开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12月15日至16日,人选上报时间截至16日下午5:30。
2.实行全封闭考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7299380
本公告由东明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点:县委办公大楼311室
联系电话:7230528
东明县公开选拔领导干
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