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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临沂费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办公室招聘10名录入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费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办公室为扎实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录入工作人员10名(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工作期限为(2018年11月—2019年5月)。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讲解工作;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15 日—2018年 11 月 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民政府网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2018费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办公室公开招聘录入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需粘贴1张)。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入围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二)考试方式: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计算机、文秘、信息统计类专业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
(三)公示。经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正式聘员工资为2600元/月,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考勤考核等。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费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办公室的保密管理规定。
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信息,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咨询电话: 0539-2110263
附件:附件下载
2018费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办公室公开招聘录入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费县民政局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