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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82名
一、选调数量和职位
市直机关公务员82名(具体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面向青岛市以外党政机关和驻青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选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为正科级以下职务职级;特别优秀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副处级职务职级干部,也可以报名。
(四)符合职位所列的学历、专业、经历、特长等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所有职位报名条件中,类似“称职以上”或“35周岁以下”等表述的,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写《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以“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同时,邮政EMS邮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址,邮寄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三张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以及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原件于综合测试阶段查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和综合测试
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未进入综合测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拟于9月1日至9月15日之间举行。具体综合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组织鉴定。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选调公示
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研究任职职位。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0532-85911746。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