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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滨州阳信县纪委阳信县监委招选工作人员7人 12月19日—20日现场报名
为进一步充实阳信县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选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信县简介
阳信县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中心地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济南省会城市圈、环渤海经济圈连接辐射区,因汉代名将韩信自燕伐齐屯兵古笃河之阳而得名。县域总面积793平方公里,辖7镇1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54个行政村,人口47万人,先后荣获中国鸭梨之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畜牧百强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农业(肉牛)标准化示范县、中国古典家具文化产业基地、全国优质麦生产基地县、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县、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县、中国新能源产业百强县、中国鲁绣之乡等荣誉称号。
二、招选人数及岗位
招选计划总计7人,岗位见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并达到国家或相关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招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职务职级和学历等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经常加班、长期在外工作的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人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近姻亲中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4.除规定的回避条件外,与阳信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具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名。
5.干部档案存在影响录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按照本人自愿、组织把关的原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阳信县商务中心(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F402室。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www.yangxin.gov.cn)下载相关表格。材料清单: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阳信县公开招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④《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填报表》;⑤《阳信县公开招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⑥《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复印章);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符合报考要求证明;⑧单位出具干部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⑨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近姻亲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⑩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
2.资格审查。2019年12月21日—12月23日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报名人数与招选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对核减的计划,增加到另一岗位。已报考取消招选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五、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对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超5:1比例的岗位,进行笔试;不超5:1比例的岗位,则直接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录用的,再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1.5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其它考察对象中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开招选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注意事项
1.考试有关信息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全县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3.本公告由阳信县纪委县监委、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32208
监督电话:0543-8232680、0543-8232118
中共阳信县纪委阳信县监委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中共阳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