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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山东省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简章规定,现确定市直综合管理岗位及镇街综合管理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简章规定,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详见附件1)。
三、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海阳路17号,电话:0535-3220266)。
(三)资格审查内容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校审核盖章的《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
3.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3);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7.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4)。
8.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样式见附件5)及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9.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2020年毕业且未取得认证的需提供能够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上述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审查前确认
1.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8月24日中午12:00前先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身份证号:******,报考市直综合管理岗位,确定参加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邮件发送地址:zzb266@yt.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5-3220266。
2.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请及时填写《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声明书》(见附件6),扫描或拍照后发送到zzb266@yt.shandong.cn,并电话联系办理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35—3220266。
四、面试相关内容
面试时间拟定于9月上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相关内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7)入场,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2.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点和面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进入面试考点进行面试。
3.进入资格审查点或面试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5.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凡违反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因资格审查未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于8月27日左右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附件:
附件3:2020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docx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