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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德州夏津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20人 工资待遇参考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按照《中共德州市委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意见》(德发〔2018〕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2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夏津县常住户口;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的非夏津县户籍人员。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社会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运用办公软件办公;
(六)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9日(除周六、周日外)上午8:30-11:30 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夏津宾馆三楼308室)电话:0534--2191558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夏津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摁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单人页和索引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民政政策相关知识。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上及时公布。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上及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200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和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上公布。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审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出具的《夏津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入职推荐信》到民政局报到,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所聘民政专职社会者工作地点为夏津县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所聘人员由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工资待遇参考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八、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夏津县民政局委托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2191558
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EKC6VLpmO9xzcELWlfm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