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和《2014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范围
列入第一批考察范围的人员为除公安机关招考的人民警察以外的人员。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共482人(名单见附件)。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列入第二批考察范围的公安机关招考的人民警察人员名单,待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二、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被考察人员要求由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行为的证明。
三、考察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