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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可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各选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前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详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垦利区行政办公区人社服务中心(建行南邻)8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一)《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填写“联系电话1”及“联系电话2”,并补充完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人员信息,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选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执行。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现场资格审查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现场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
(二)省外入(返)东营人员请及时联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2881377),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东营,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东营,如确需来东营,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入(返)东营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对来自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返)东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
对来自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返)东营人员,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对发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公布风险等级的,以及经研判认为疫情可能扩散的毗邻地区的,参照中风险地区相关政策执行。
(三)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现场资格审查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
(四)按照东营市垦利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打印《考试通知书》(需进行初选岗位的应聘人员打印《初选通知书》)。相关岗位初选时间、地点详见《初选通知书》;各岗位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
1.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pdf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http://www.kenli.gov.cn/art/2021/9/30/art_39604_10299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