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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受莒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莒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两年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辅警工作的,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60人,其中招聘特警勤务辅警30人,综合勤务辅警30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莒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身份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被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
2、报名地点: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莒县青年中路1号),联系电话:0633--7775988 0633—7773958。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和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莒县支行出具,详细版),并提前打印填写《莒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4、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5、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考务费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收取。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和面试。
1、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如入围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1000米跑”成绩确定人选;“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照“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治考核、体检、毒检
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由莒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政治考核前,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不足的,在其他招聘职位计划中调剂。对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的招聘计划缺额,一年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
(四)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jqlw.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莒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待遇保障
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月2200元(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实施后将适时进行调整。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发放服装。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在现场报名、考试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3—7775988 0633—7773958
附件:
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