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复审阶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登录成绩查询平台(http://score.oumakspt.com/tyzpwb/scorenew/qscoreinit.htm?jsessionid=96222203cdc66f5c&kkny=81e7e1b74711c129 )查询考试成绩。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三、确定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公布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面试环节增加岗位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5日(周二),上午8:30-11: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老年活动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宁国路13号)。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主动弃权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因终止招聘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环节增加岗位技能测试的岗位为5倍),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有关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递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
(三)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本人作出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承诺后(见附件3),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报名时的《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如原8872XXXX电话不能接通,请拨打5198XXXX,尾号不变。
(四)无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无业状态承诺书(见附件2)。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承诺模板参照附件3)。
(七)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有关劳动(聘用)合同、相应社保缴费记录、岗位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关于年龄、工作经历和年限、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21日。
(八)高校研究生专业设置与教育部学科目录有出入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期间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提供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专业证明(见附件4)。
(九)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募的“社会工作者”(青岛市“三支一扶”)参照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青岛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工作者”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应明确相关情况。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资格复审时间内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交材料缺失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及递补安排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五)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报名时的《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如原8872XXXX电话不能接通,请拨打5198XXXX,尾号不变。
政策咨询电话:0532-5198957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附件4:研究生专业证明模板(供学校专业与学科目录有出入考生使用).docx
附件1: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xlsx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http://www.qdsn.gov.cn/zwgk_8/ywdt_8/tzgg_8/202304/t20230413_71162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