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拟对2023年威海市海洋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8日(周二)8:30-11:30;13:30-17:30(由于考生较多,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个人时间,提前电话预约时间段)
2.地点: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20号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办公楼一楼115室。
二、注意事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3年度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岗位计划表要求,按规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2023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
(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名称须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
(4)从威海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经沟通,考生可以到入伍地的人民武装部开具入伍地证明,按照简章要求考生需要提供入伍地是威海的证明。)
符合威海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需提供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1),开具介绍信的单位应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应一致。如果已与报名时填写的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材料)。
(6)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
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三、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0631-5233575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0631-5663085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0631-5201939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4月14日
http://www.weihai.gov.cn/art/2023/4/14/art_74500_3569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