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惠民县开发区乐安四路孙武三路西北角惠民县卫生健康局(孙武三路388号)西裙楼一楼惠民县健康医疗集团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审核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与报考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报岗位名称及代码);
4.提供与报考时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报考岗位有相应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执业范围等要求的,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在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交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在何时间段从事何岗位工作。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合同制、委托培养、事业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惠民县域外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括备案制管理)应聘的,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辞职的提交相关辞职证明材料;
8.限惠民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中索引页和个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须在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
9.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所报考的岗位名称及代码。
三、资格审查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15726287971 15726287952
监督电话:0543-8197904 0543-5321482
附件:
1.2024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024年6月28日
http://www.huimin.gov.cn/art/2024/6/28/art_118127_10448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