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东明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11︰00。
(二)资格审查地点。面试人员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6房间。
(三)资格审查方法。面试人选除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前获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等,所有人员需提供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领导小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从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三、面试通知领取时间地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东明县人社局网站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东明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