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中所列岗位报考人员,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五楼(华茂街30号)
四、资格审查内容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照《2015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要求提供材料,部分证明格式详见简章附件。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要求按1:1的比例用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必须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在资格审查时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工作人员。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
5、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提交材料的,视为动放弃面试资格。
6、领取《考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考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