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济南市槐荫区食药局拟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岗位20名。根据上级精神和槐荫区《关于加强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援助岗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将就业援助岗位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济南市槐荫区常住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食品类、药品类、法学类、计算机类、文秘类优先;
(三)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熟悉自动化办公系统。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特困家庭以及边缘困难家庭或其他困难家庭情况的高校毕业生。
(六)已享受过市区各级就业援助岗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不得再次享受。
二、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主要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基层一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员需先到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hyhrss.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槐荫区就业援助岗位申请表》(附件);然后携带《槐荫区就业援助岗位申请表》和以下材料到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版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三)测试。区食药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弃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补贴标准与期限
补贴标准按照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费五险。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按照有关规定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地址及电话
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联系电话:0531-87954100
附件:槐荫区就业援助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