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2015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和要求,决定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本次体检于2015年12月3日(本周四)进行,请各位考生注意。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按照各自指定时间于当天上午7:00前在河口区气象局楼前广场集合(河安小区夏安园以北,区人民法院以南),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并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准备体检费300元(提前在纸币上用铅笔写好姓名)。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应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不合格且在复检后仍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考试总成绩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看到该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及时拨打电话(0546-3661080)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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