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15〕6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组建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全面负责东港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人防执法等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30人,其中:男性25人,女性5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兴海路50-1号),联系电话:0633-3663390(工作时间内)。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未就业的)、身份证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东港区2015年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缴纳考务费40元。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请于10月10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分别按男、女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2)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岗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费用按规定收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政审、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测评、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172元(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另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统一发放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