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地点
8月23日 机关下属事业、卫生类、初中教师岗位
8月24日 小学教师岗位
地点:莘县福利医院(县检察院南邻)
二、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请于体检当天7:30前到达莘县福利医院院内集合,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体检费100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前一天22:00点以后就不允许再吃东西、喝水。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剧烈的运动、熬夜、喝酒等,保持清淡饮食,违者责任自负。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情结束后再补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与管理,集中行动,严禁个人随意行动,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者作放弃体检处理。
4、严禁家属陪同考生体检,考生应主动劝阻家属陪同。凡尾随、跟踪体检团队,经劝阻不听的,将追究参检考生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录用资格。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7、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的联系方式不变及畅通,因电话不通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负责。
附件:
1、8月23日体检人员名单 初中教育类、县直综合类、卫生类体检名单
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