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应聘F类(公安类)岗位的人员需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应聘人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现将体能素质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共计26人(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 项 目 | 标 准 30岁(含)以下 | 标 准 31岁(含)以上 |
男 子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65厘米 | |
女 子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30厘米 |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局《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的通知》(鲁公局〔2012〕1号)规定,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1、集合时间:(周三)上午8:00
2、集合地点: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张店区昌国东路151号)
3、需携带的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4、注意事项:
(1)穿着适合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着装;
(2)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弃权。
5、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533-4110144、4180841
附件:2015年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F类(公安类)岗位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