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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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度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5年城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栏标注“是”,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8日—6月19日8:30—11:30,13:30—17:00。
地点: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联系电话:(0532) 87968697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