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2015年度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哲学、经济学和法学专业教师3个岗位,共3人。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内容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协调应变和形象仪表等。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法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6月13日9:00。考生6月13日8:30前报到,首先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地点: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市宁德路18号)。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试讲、答辩各占60%、40%。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分值相同时,按试讲成绩高的录取。如出现考生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情况,则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当天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w.qddx.gov.cn)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2015年度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85908533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8590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