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于2014年9月16日上午8:00前到昌邑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不得迟到,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检,冒名顶替者取消初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在报到时装入信封,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上缴通讯工具者,取消初录资格。考生家长不得陪同考生进入体检区域。
3、考生按照分组,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各科室轮流体检。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初录资格。体检期间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所有考生体检结束后,统一离开体检点。
5、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前一天22:00以后就不允许再吃东西、喝水。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喝酒等。
6、体检费用自理,每人240元,零钱自备。
山东华邑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