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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相同职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根据《简章》要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9月9日—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向招聘工作人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原件(详见《简章》),并同时提交两份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均为原件),于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交通局大楼216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鲁价发[2004]56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
联系电话:0632-8662859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