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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计划招聘137名工作人员(综合类4人,教育类90人,卫生类43人)
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10日
报名地点: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卫生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综合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采用说课方式,;卫生类采用结构化和卫生综合业务知识相结合的方式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根据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37名工作人员(综合类4人,教育类90人,卫生类4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县直综合类、县直卫生类岗位人员和201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四)应聘乡镇教育类、乡镇卫生类岗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泗水县常住户口;(2)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具有泗水县常住户口;
(五)年龄30周岁(1984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应聘条件;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10日
上 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时,凡符合条件者须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报到证(企业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二代身份证(县级公安机关制发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教育专业职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2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标准为背面带不干胶,正面带姓名、身份证号)。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选报专业职位,填写《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拍照、采集指纹,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为减轻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交复印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交复印件)。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泗水服务及泗水生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含2012、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人员岗位。泗水籍服役期满的、2013年退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应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证明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役期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按照各专业职位条件要求,根据所学专业和《2014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专业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专业职位的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查询、证件认定、档案查阅、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考录采取笔试加档案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告。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专业职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专业职位,取消该专业职位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专业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告。进入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运行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参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和卫生综合业务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档案考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档案考核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征兵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量化赋分。
①、加分项目:
Ⅰ军龄: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军龄一年加2分。
Ⅱ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加2分、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20分,一等功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40分。按最高项给予一次计分,不累计加分。
Ⅲ艰苦地区:在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的加5分。
Ⅳ学历学位:专科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10分,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加分。
②、扣分项目:
Ⅰ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40分的减分。
Ⅱ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取消招聘资格。
③、档案考核量化赋分依据
档案考核根据档案有效记载和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
档案接收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清或有疑问的,不得作为考核依据;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
3、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加档案考核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档案考核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总成绩低于其他同类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最低总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专业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人员组织实施。
4、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在所报专业职位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报考教育专业职位的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三年,当场签订自愿履行服务期协议),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另行更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果报县政府批准后聘用。聘用人员凭人社部门《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列编、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http://www.ssxrsj.gov.cn/),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4365372
本简章由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4年泗水县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3:2014年泗水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布表.xls
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