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引进高学历人才考察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一、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纳入考察人选,具体可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栏进行查询。
二、时间安排
整个考察从5月中旬开始,时间一周左右。具体时间,由各考察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三、考察方法
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考察工作实行百分制评分,按考察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将根据考生情况,经与考生确认后,到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等进行实地考察,收取有关材料,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等。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发表论文情况
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或工作期间,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等2011年联合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六版)》为准))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2份,发表论文被SCI、SSCI、EI、ISTP收录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2份(一些重点大学的图书馆等查新机构可以出具有关证明)。
2、参与课题项目情况
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或工作期间,参与国家级课题项目、省级课题项目、市级课题项目的原件、复印件2份。
3、表彰奖励情况
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或工作期间,所获院系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原件、复印件2份。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考察组到达后需提交考察组。
五、注意事项
1、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考察评分的重要内容,请务必提前准备好。
2、按照考察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居)等实地考察单位的具体地址及联系信息。
3、按照考察组要求,积极配合联系座谈人员、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反映个人情况。
4、考察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未尽事宜,请与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726262、8726263
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