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含)分,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人员予以公示。
入围人员须于2013年12月23日—25日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同时开具调档函、领取政审表。2013年12月30日—31日提交本人档案并进行政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201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安岗位入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12月23日(星期一)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