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职位及数额
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威海市区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21路公交车终点站),咨询电话:0631- 5921043。
3、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报名期满,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重点考察社区工作法律法规、基本理论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等,笔试结束后,按1:2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确定学历高的为体检人选,如同等学历则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录用
凤林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1780元(扣除个人承担部分保险费后实发1560元),试用期结束,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七、公告期为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2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