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将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职位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至1995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三种方式进行;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 / )发布。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到山东省国税局人事处报名(济南市英雄山路155号)。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2日(每天9时至17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2、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毕业证,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其它退还考生。
公交车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34路到“天桥南”或“大观园”站下车,换乘4路、35路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南行300米后右转,再直行100米路北。
长途汽车总站:乘4路、35路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南行300米后右转,再直行100米路北。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税收、财会、经济、法律、计算机、写作等。参加笔试的人员姓名、准考证号、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将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比例(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将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告。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试讲
报考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模拟试讲。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七)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报考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递补的,核减该招聘职位。
(九)考察
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递补的,核减该招聘职位。
(十)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审核公示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均在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咨询电话:0531-85656331
附件:《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