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港区石臼街道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发展需求,经区卫生局同意,现就有关东港区石臼街道乡村医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石臼街道乡村医生退出数量结合乡村医生配置比例,报经东港区卫生局批准,拟招聘人数6人,其中村卫生室拟招聘5人,社区服务站拟招聘1人。聘用人员全部充实到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工作一线。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乡村医生事业。
2、具有医疗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执业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条件之一者,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具有执业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
5.参加招聘的人员需具备本街道常住户口;
6、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5日
报名地点:东港区石臼街道卫生院办公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33-8331193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填写《东港区镇(街道)乡村医生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执业资格考试的可凭成绩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考试内容和考察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及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笔试结束后,由镇(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成绩满分100分,主要综合考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体检由石臼街道卫生院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取
录取成绩按照笔试60%、考察成绩40%折算。按照招聘计划人数进行录取,报名人员多于招聘人数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人员少于招聘人数的由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七、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日无异议的,由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按照程序组织聘用。
石臼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