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有5个单位共招聘2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9:00—2013年7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7日9:00—2013年7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7月27日9:00—2013年7月29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jnjtj.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www.jnjtj.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将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将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13年8月3日9:00至8月4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7月29日9:00-17:00到济南市交通运输局A-1409(历下区解放东路1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交通运输局通知本人,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面试通知单或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体检将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将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人员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1—62356057、62356030
监督电话:0531—62356088
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013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