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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工作,根据《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3〕62号)文件精神,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工作
面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2013年度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1、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5日---6日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市中区海关东路13号608房间电话:0537-2389926)
需提交材料:《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费70元。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济宁市城乡规划局七楼会议室(市中区海关东路13号);
面试方式:面试答辩。
3、面试内容
面试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必备的综合素质及与所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济宁市城乡规划局事业单位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祝清荣任组长,副局长、党组副书记贾庆华,市纪委派驻八组副组长毕咏梅任副组长,副局长刘海涛,副局长、党组成员冯集鹏,办公室主任颜斌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颜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013年7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