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煤炭泰山疗养院(山东泰安煤矿医院)始建于1965年,是原煤炭部投资兴建的全国12家疗养院之一,1998年划归山东省人民政府管理,是省属处级事业单位。经过几代人不懈努力,将以单纯的慢性病疗养院发展成为集医疗、预防、康复、休养、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疗养院。现开放床位434张,在职职工238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43人,设有22个临床医技科室。固定资产1.6亿元,配备1.5T超导核磁、美国产多层螺旋CT、彩超、日本产支气管镜、全血成分分析记录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遥控X线诊断机、德国产数字胃肠机、电子内窥镜、动态血压、动态心电、脑电图、脑血流机以及先进的配套心电监护等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设备。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定点医院和科研基地、山东煤矿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也附设在该院。
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煤炭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定点医疗机构卫生信用(AAA)单位”、“泰安市干部保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煤炭网(www.sdmtw.com)、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至6月24日
报名地点:泰安市虎山路202号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门诊楼5楼人事科。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面试前3天尚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网站上公布成绩。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走访调查和信函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8-8202008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虎山路202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