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各种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卫生、专业和综合四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2013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8:30—4月25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4月18日14:00—4月25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4月18日14:00—4月26日12: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19日8:30—4月26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9日8:30—5月2日17:00
报名网址:
http://www.rlsbj.gov.cn/(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cdjtj.cn/(长岛教育体育局网)
http://jhsywsj.changdao.gov.cn/(长岛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教育类、卫生类或专业类职位的考生,可同时兼报1个综合类职位,分别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6日12时前工作时间内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25日16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4月26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长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4月29日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26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长岛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长岛县县府街88号人大四楼)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加分: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非定向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岛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2分。如果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则按照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要于4月26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长岛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长岛县县府街88号人大四楼)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出具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县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调整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中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加分。综合类符合定向职位报考条件,报考非定向职位,不再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机关将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5月4日上午:8:00—10:00
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
2013年5月11日上午:8:00—10:00
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知识(专业类)
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10:00
综合知识(综合类)
电视播音员、编辑记者岗位考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
教育类笔试科目专业课基础知识一科,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专业类、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类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的为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到长岛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长岛县县府街88号人大四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报考“基层服务毕业生”岗位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基层服务毕业生”应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卫生类、专业类、综合类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
2、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发展潜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兼报综合类岗位的教育类、卫生类或专业类岗位考生,进入公示期的,不允许再参加兼报的综合类岗位考试。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如本次考试与全省公务员面试时间相冲突,将推迟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0535-3213585
监督电话:0535-3212362
附件:2013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同意报考证明信
中 共 长 岛 县 委 组 织 部
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