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072.8亩。学校有11所附属医院,112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5个教学院部系,拥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开设35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有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8个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中级8人,初级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济宁医学院校园网(www.jn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jnmc_rsc@126.com(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如:李**,教师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及科研成果证明扫描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初级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招聘的中级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和简化程序招聘的中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招聘的中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E-mail:jnmc_rsc@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编:27206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宁医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济宁医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