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79名,有关事宜如下:
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8:30—9月16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现场审查时间:2012年9月17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审查地点:高密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高密市文体中心对面)
准考证打印:9月20日8:30—9月21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卫生类:西医类笔试内容:《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中医类笔试内容:《中医基础》、《中药学》、《医古文》、《方剂学》
笔试成绩:9月25日公布
面试
面试时间:9月27日
课程推荐:2012年高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导简章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高密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79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高密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密籍或已到高密市报到的国家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2、高密市委托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培养本科学历毕业生。
3、在高密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只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定向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其中,在高密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高密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过处分未解除的;(5)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6)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职位选择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8:30—9月16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按《高密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高密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网上初审
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随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2)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时间:2012年9月17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审查地点:高密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高密市文体中心对面)。
现场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持《高密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服务基层工作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服务基层工作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9月17日8:30—9月19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笔试考务费40元;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于9月26日8:30—9月2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面试费7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综合类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卫生类招聘岗位,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其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笔试内容的其他招聘岗位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线。
5、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9月20日8:30—9月21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考官全部从高密市以外聘请。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哲学与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人文与科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等方面的内容),各占50%,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卫生类:一是报考西医类的考生笔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各占25%,满分100分,一张试卷;二是报考中医类的考生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中药学》、《医古文》、《方剂学》,各占25%,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于2012年9月25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办法及注意事项: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为9月27日上午8:30开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9月27日上午7:30前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4)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5)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报考同一招聘岗位面试考生若不在同一面试室面试,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经研究批准后一并聘用。
(2)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通知于2012年9月28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同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职位选择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后,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拟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职位选择。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根据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4、因考生弃权出现缺额时,从同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待遇
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2128507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mhrss.gov.cn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