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卫生类、事业单位F、检察院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不受1:3比例限制,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核,确定取消或核减5个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或核减岗位表》。
附: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或核减岗位表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