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研究,确定于7月4日至5日对在201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中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7月4日上午9时至7月5日下午5时(工作时间)。
二、资格审查地点
市卫生局4010房间(济宁市高新区英萃路26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面试费用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后按规定每人缴费70元。
五、有关事项
(一)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市卫生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
(五)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331707
附:济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名单.doc
济宁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