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公开招聘工作已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工作部分材料需考生本人提供,包括:鉴定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内容请点击附件下载,以上资料书面版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并于2012年7月6日前报送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楼619室),如不方便当面报送,可以发挂号信或快递到上述地址,联系人:姬毫,联系电话:0535-6225558。报考事业单位(其它类)考生也可以当面交给考察人员。
请看到通知的考生相互转告其他考生。
附件:两种鉴定材料式样(注意考生需提供两张16开鉴定材料)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