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推荐:2011年日照市东港区招聘治安协勤人员辅导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东港区范围内招聘男性合同制治安协勤人员(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单位
共招聘合同制治安协勤人员74名。其中:两城10名、河山10名、涛雒12名、西湖10名、南湖12名、陈疃8名、三庄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热爱治安保卫工作;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兴海路40号),联系电话:0633-3664023。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复退军人还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审查合格人员填写《2011年东港区招聘合同制治安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在资格审查中,关于招聘条件中的“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的范围,按以往有关规定界定。
2、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素质测评。
测评项目:1000米跑、引体向上。
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按2个项目各占50%的比例,合成应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要求和计分标准进行,由区公安分局会同有关单位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为: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
考生请于11月15日至17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测评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东港公安分局公布。
(3)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治安协勤工作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定为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测评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复退军人加5分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公安分局公布。政审、体检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试用期二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月工资132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2011年东港区招聘合同制治安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东港区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