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试讲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
资格审查地点:冠县人才市场四楼教室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取得试讲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以下材料:
(1)《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名登记表》;
(2)《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8)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籍贯证明材料;
(9)4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并在照片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
另:对于非冠县常驻户口的冠县籍考生,若提供的家人户口本不能证明其冠县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按夫妻关系报考的,提供对方户口本或籍贯证明,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试讲资格。
3、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4、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试讲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审查时间2015年8月21日,递补审查地点:县政府四楼考试中心。
5、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冠县人才交流中心
冠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
附 2:招聘聘用制教师试讲使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