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7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
全省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资格审查
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17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全省统考初级岗位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范围、时间、地点
人员范围:参加初级岗位全省统一笔试且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时间:5月15日—17日(8:30—11:30,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拟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下同)的应聘人员,须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2017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部分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均须在2017年1月12日前取得)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出具《就业报到证》;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7年1月12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需提交由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下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单位、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非在职人员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材料或档案托管协议书;
(4)招聘岗位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专业或工作年限要求的,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月(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应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向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应由报名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报名人员亲笔签名)、报名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
4.未打印《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考生,可于5月12日9:00-5月1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5.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
1.《2017年威海市文登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组织部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