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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办发电〔2017〕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峄城户籍,身体健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就业转失业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岗位和管理
(一)岗位开发及数量
根据我区城市环卫工作需要,本次招聘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区环卫局环卫岗位98人。
(二)岗位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提供的,以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区政府统一开发。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采用双向选择,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使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与退役士兵订立专项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和标准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纪字〔2017〕21号)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与报名
(一)表格下载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见附件1),并实事求是填写。(网址:http://www.ycq.gov.cn)
(二)报名
定于11月27日(星期一)起,至11月28日(星期二)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在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进行报名,请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须本人签名)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三)资格审查
区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专班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12月1日,区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对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兴大道10号)。
五、公开招聘
定于12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请审核(公示)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区环卫局参加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地点:区环卫局(峄城区坛山中路90号)。
12月8日(星期五)17:00前,区环卫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政策落实工作专班。
六、公示和聘用
经双向选择后拟聘用人员,在峄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于一周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17年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第二批)》(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区政策落实工作专班。
本次招聘由峄城区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站:峄城区政府网(http://www.ycq.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区政策落实专班咨询电话:0632-7795288、7795868。
附件:
2017年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第二批).doc
峄城区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