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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沂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9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9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6月25日(9:00-12:00,14:30-17:30),26日(9:00-12:00,14:30-17:3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27日12:00。
人员递补时间:6月27日(14:30-17:30)-6月28日(9:00-12:00,14:30-17:3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6月25日(9:00-12:00,14:30-17:30)-27日(9:00-12:00)。
递补人员缴费时间:6月27日(14:30-17:30)-6月28日(9:00-12:00,14:30-17:30)。
(二)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在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西沿街楼三楼,人员递补在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539-3221218。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2019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5、《2019年度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交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须在2019年5月17日前取得)。
3、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含笔试和面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上述材料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资格审查部门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沂南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inan.gov.cn/)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2019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 (2019年 6 月 日)
基本情况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
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
报考学历 | 报考学位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工作单位 | ||||||||||||||||||||
报到证报到地址 | 报到证编号 | |||||||||||||||||||||
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是/否) | 是否师范类专业(是/否) | 岗位要求的证件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是/否) | ||||||||||||||||||||
必须提供材料 | 1、二代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 |||||||||||||||||||||
2、诚信承诺书原件 | ||||||||||||||||||||||
3、报名登记表原件 | ||||||||||||||||||||||
4、笔试准考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 ||||||||||||||||||||||
5、毕业证(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 ||||||||||||||||||||||
其他材料 | 学位证(审核后当场退还)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 | |||||||||||||||||||||
报到证(审核后当场退还)原件及复印件(要求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毕业生报考的提交) | ||||||||||||||||||||||
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根据公告提供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
在职人员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 | ||||||||||||||||||||||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单位审核意见 | 审核情况(/未/自愿放弃) | 未原因 | 是否递补(是/否) | |||||||||||||||||||
审核人签字: | 单位公章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 |||||||||||||||||||||
审核未考生签字: | ||||||||||||||||||||||
缴费单据号码: |
①应聘人员只填写基本情况中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单位、报到证报到地址及报到证编号栏目,其他栏目由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填写。②以上材料证件原件审查完毕后退回本人,只留存证件复印件及证明表格等材料。本表签字盖章后,由县区招聘主管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