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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2020年青岛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简章汇总
为全面提高西海岸新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能力,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定向招聘、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实施方案》(青西新卫计字〔2018〕119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继续定向招聘乡村医生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20年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或中医类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3)有精神病史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8月14日 9:00—8月20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8月14日11:00—8月20日17:00;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定向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公务邮箱(xhajcws@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毕业院校+姓名+电话”。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定向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集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进行面试,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面试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有关待遇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公示7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1.按照“区统管-镇街聘-村居用”模式,定向招聘社区医生由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定向招聘乡村医生工作;由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本单位相同资历聘用人员标准核定发放工资福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基本工资部分由区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签订合同后,见习期内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3500元。
2.按照专科生37200元、本科生62000元的标准代偿在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签订就业劳动合同到岗一年后取得执业助理(执业医师)支付40%代偿费用,定向工作三年后支付其余60%代偿费用。
3.经录用后人员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低服务时限为6年。
4.违约责任:如违约不到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或达不到六年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按规定退还已发放的各项补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再享受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代偿等相关待遇。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5、其他事宜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定向招聘、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实施方案》(青西新卫计字〔2018〕119号)规定执行。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予以公布。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允许参加后续“定向招聘”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4.咨询电话:0532-86113531;
监督电话:0532-82179577;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八、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