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办理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这次办理录用手续的人员范围是:公示期满合格的市县(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镇机关拟录用人员。全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拟录用人员待公示合格,报请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具体办法
(一)领取录用通知书。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拟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由市直招考部门人事(干部)科统一领取;县(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镇机关拟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二)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按照报考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招考部门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办理录用手续。报考乡镇机关的,须签订《2015年山东省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三)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拟录用人员的就业派遣(调动)手续,由报考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拟录用人员属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具体办法见附件3);其他人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手续。
三、初任培训
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不含市县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将于10月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公示期满的拟录用人员及时与报考县区或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1.《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2.《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3.2015年菏泽市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派遣手续办法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